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学校二级单位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华农党办[2017]1号)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要求,谈话提醒工作实行季报制度,做好谈话提醒上报工作。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于9月20日(本周五)前将2019年第三季度(7月-9月)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汇总统计,填写《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表一表二)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报送到纪委办公室;同时用光盘或U盘报送电子版(本季度谈话提醒次数为0则只需报纸质版、无需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邓卓星,联系电话85283655。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2.学习资料:浅议监察法中“谈话提醒”的理解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