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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广东实践】广东: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查处人数1.6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东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检养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径头村经联社原出纳林成标侵吞村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海丰县附城镇云岭山庄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海选私自转让土地,骗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月份以来,这些公开曝光于媒体的打“虎”拍“蝇”通报,向社会传递出广东持续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记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查处人数的1.6倍。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21个地级市,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紧盯“关键少数”  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

  因贪腐落马的“广东首虎”备受关注。

  2012年11月26日,距党的十八大闭幕不足半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的一则消息,通报广东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吕英明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广东落马的首位厅级干部。

  时隔两天,“南粤清风网”再次抛出“重磅”消息,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陈弘平也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广东省纪委查处的第一个地级市的“一把手”。

两则通报寥寥数语,却让人明显感受到广东惩贪治腐的铿锵之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暂存的10920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和清理了结,并以此为契机,构建起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手机短信、涉腐舆情搜索等“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一边健全完善反腐制度机制,一边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2013年2月,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落马;3月,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韶关市原副市长尚伟被调查;4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李珠江接受调查;5月,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陈华一落马……2013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厅级干部43人。2014年春节刚过,广东省委专门召开会议,听取省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汇报,要求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主业,加强办案力量建设,明确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干事创业的顶梁柱,也是一个系统、一个单位风气好坏的风向标,其身不正,往往容易引起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对厅局级官员贪腐问题高发、多发现象,省纪委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和中央纪委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9月30日,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水利厅原厅长、党组书记黄柏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一个受贿长达24年,涉案金额近2亿元的巨贪浮出水面。

  经查,早在1992年黄柏青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时,就在香港收受了自己人生的第一笔贿款,在担任省水利厅厅长后,黄柏青更是通过为相关企业在获取水利建设工程、电站特许经营权、河道采砂经营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儿子收受采砂老板送上的“干股”,以权力坐享“分红”。2015年9月,将党的纪律抛之脑后的黄柏青,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行政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始终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查处大案要案,先后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在去年以来查处的百余名厅官中,潮州市原市长卢淳杰尤其引人关注,他是直接在任上被查处的市长,属于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的“关键少数”。省纪委披露,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卢淳杰在前任市长严重违纪被查处后,不汲取前车之鉴,在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还收了200多万元。在核实材料时,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经查,他涉嫌卖官、受贿、违规经商、收受红包礼金等严重问题。

  严惩“基层蝇贪”  一年查结13111件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在十几年间,利用自己掌握的国有土地资源,贪污、受贿近3亿元,数额之巨,令人瞠目结舌。佛山市禅城区原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只是一名副处级干部,竟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260万元。

  “苍蝇”长着“老虎胃”,个头虽小,危害极大!这些形象而又具有讽刺意味的话语,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小官贪腐的特点、危害。杜绝“小官巨贪”,需要反腐“抓小抓早”。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基层反腐力度,防止“蝇聚成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案两报告”让广东反腐败的触角,向基层有力延伸。

  2014年4月,中央纪委将广东确定为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一案两报告”工作改革试点的省份。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此为契机,成立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加强对全省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有效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顽疾。

  2014年11月,省委召开地市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小官大贪”、“小村大腐”问题。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随之在广东拉开了帷幕。2015年4月,省纪委对全省线索排查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并派出4个督导组奔赴各地,仅第一轮排查,就发现问题线索5602条并立即进行处置。

  为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各级纪委不遗余力创新方式方法。汕尾市统筹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成立若干联合排查工作小组,对镇(街道)纪检人员实行地域回避,开展分片联合、交叉排查工作;兴宁市水口镇结合镇领导驻点直联和干部驻村工作,带案下访、进村入户搜集线索,活动开展以来,镇村干部累计走访群众600多户,每位班子成员走访群众15户以上;潮州市潮安区将排查范围延伸至区直单位,59个区直单位被划分为3个大网格,每个单位为1个小网格,“网格化”推进工作;中山市东区重点调动审计、公安、综治、综合执法、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力量,部门之间充分沟通配合,利用信访举报、年度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多措并举,全面扩大线索来源。

  责任下压,问题上浮。很快,一批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的“微腐败”暴露于阳光之下。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文蓬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郑超文,在2011年至2014年间,利用负责村小学改造工程的便利,分4次虚开496吨水泥发票,套取16.88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并据为己有;利用为村集体购买农机之机,将12.14万元农机补贴据为己有,挪用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连州市西岸镇水利所原所长、农业办原副主任何文海利用其负责经办贫困村庄搬迁安置项目的工作便利,伙同他人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国家安置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全省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487条,立案查结13111件,党纪政纪处分126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23人,对全省基层政治生态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与“排毒”,群众拍手称快。

  百姓要小康,扶贫无小事。为确保率先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纪委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按照隔级包片包案督导模式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2016年,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2211条,立案查结59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纪律审查的同时,注重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督促相关部门针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省纪委暗访发现,农村住房改造资金违规发放等问题较为突出,便立即督促省住建厅对照问题、研究对策,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办法,保障资金使用廉洁高效。针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省纪委督促省扶贫办组织对现有建档贫困人口进行核查、比对和清退,完善数据库建设管理。

  追逃追赃治“裸官”  去年追逃147人

  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一些人闻风丧胆,而一些心存侥幸者,却幻想着“海外”能成为自己的避罪天堂。

  “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这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

  这一承诺很快在广东转化为雷霆行动。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力“打虎”的同时,对外逃人员穷追不舍。

  “广东毗邻港澳,海外侨亲侨商众多,社会开放程度和经济外向度高,裸官裸商问题比较突出,权钱交易也主要在境外或者通过地下钱庄完成,一有风吹草动这些人就利用境外身份潜逃,造成找人难、调查取证难、防逃追赃难。”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查处的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等案件中都有多人在境外藏匿,权钱交易基本都在境外或通过地下钱庄完成。

  对此,广东积极利用侨亲侨商众多的优势,化被动为主动,加大劝返遣返力度,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明显成果。广东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畅通、左右互通、内外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办案部门以“追人”为核心,尤其以“百名红通人员”为重点,通过突破重点个案打出声势,形成震慑。

  天涯海角,虽远必追。去年2月18日,在省追逃办多番努力下,“百名红通人员”之一、深圳中油器材公司原副总经理常征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同年6月,“百名红通人员”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被缉捕归案。据统计,去年广东省已追回外逃人员14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国家工作人员11人。

  国外“织网”,国内“筑坝”。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广东不断加大防逃工作力度,在减少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形成“不敢逃”、“不能逃”的强大声势。在人员监督方面,各级党组织健全了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在资金监管方面,加强了对跨境转移赃款的有效管控,按照“天网2016”行动部署,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在证照管理方面,加强了证照审批、持有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一人多照、一照多人等乱象。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一些贪腐官员的反侦查意识也在增强,腐败手段花样百出,违纪违法行为日趋隐蔽,涉腐案件查处难度不断加大。广东省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广东地处沿海,人们海外关系众多,一些党员干部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及配偶子女获得境外身份,并利用“裸官”之便行贪腐之实。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就先后为妻子、儿子和自己取得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此后,围绕在他身边的一些老板、旁系亲属也弄到了境外身份,通过成为“裸官”、“裸商”,曹鉴燎结成了一个寄居在境外的腐败圈子。

  “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从查处的案件看,“裸官”往往是贪腐的前奏,“裸官”敛财,也往往比普通贪官更为大胆疯狂。针对“裸官”贪腐,除加大惩治力度,广东还着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成为全国第一个部署“裸官”治理的省份。2014年,全省共清查出“裸官”2190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30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867人,866名干部因“裸官”问题被调整岗位,280多人将配偶和子女迁回国内。广东还规定,“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不能在重要敏感岗位上担任职务,广州等地市还将监管向基层延伸,对村社主任、支部书记的护照实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