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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广东行】广东: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实现“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

    南粤清风网记者 越清

    去年4月2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实施。该《意见》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近一年过去了,广东的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情况如何?全省各地“亲”“清”政商互动又进行得怎么样呢?

    把“亲”“清”要求融入工作和生活

    《意见》出台后,广东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措施,紧抓落实,把“亲”“清”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和个人生活,积极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为确保《意见》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立足实际,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

    如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委统战部及广州、韶关、梅州、云浮等市党委(党组)书记或纪委书记带队到非公企业调研,听取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部署提出了符合本地本单位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1+N”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

    佛山市出台《政商关系行为守则》,提出了政商交往“亲清八条”,印发《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政商关系如何又亲又清?》、《招商引资行为指引(试行)》等宣传册共3万余册,并组织该市处级上以领导干部观看《异化的政商关系》廉政教育短片。东莞市则印发《开展“亲企清政”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制订36条具体措施,打造亲企助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各地各单位通过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推动全社会逐渐形成“为官发财两条道”、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的共识,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优化服务 推动政商亲清共融

    《意见》的出台,使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更加积极地畅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主动听取企业诉求,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方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如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统筹开展“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进以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口受理、多证联办”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提高了服务效率,方便了企业办事。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升级完善了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实现全年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100%。

    省商务厅及深圳、肇庆、江门市积极开展“暖企”行动,建立重点非公企业联系点,制定党政领导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实际考核内容,建立涉企政策出台意见征询机制,协调解决困扰企业的症结性、瓶颈问题。

    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欣喜地对记者说:“以前到处找项目申请指南都找不到,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现在相关的资料在网上就能找到。比如申报项目的申报指南、联系人电话,都很公开化,这为我们企业带来很大便利。之前我们与政府打交道,很多事情比较繁琐,但是现在不同了,比如去申报项目,明显简单和便利了。”

    广州立白集团总裁、省人大代表陈凯旋也表示:“过去一年,政府和上级部门,主动到我们企业调研和交流的次数明显多了,比如每次修改有关法律法规,都先到我们企业调研,征求我们的意见。”

    目前,全省保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机制制度基本健全,形成了服务促进保障非公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法治、市场和社会环境。据省工商联调研反映,我省民营企业培养接班人的方式不再看重“先在政府机关工作积累人脉”,大多数接班人不认同父辈过去政商关系的处理方式,认为“处理政商关系能力”的重要性比父辈比例少7.1%,更加认同我省现行法律政策下的“亲”“清”政商关系。

    加强监督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去年《意见》出台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担负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意见》执行落实和监督检查。省委制定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3种免责情形;制定《问责条例》实施意见,提出4条免责条款,既划定纪律“红线”,又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省商务厅严肃调查处理了机关工作人员接受服务企业请吃、入股非上市公司并分红问题4件4人。广州市在南沙区开展试点,制定了《关于创建廉洁企业联盟的工作方案》、《行业协会自律规范》,健全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组织企业签订“永不参与行贿”承诺书,引导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现在企业人员来办事,一个窗口就可以办下来,不需要找什么熟人。”一名南沙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说道。

    天源集团董事长温良表示:“政府要大胆鼓励官员与企业沟通,企业发展了对国家和社会都是非常有利的。所以我建议要大胆沟通,不要束手束脚,现在有些官员打个电话就怕,我感觉是过虑了,太敏感了,其实没有必要,因为你是清白的沟通,没有什么问题的。”

    《意见》出台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拍摄作风专题暗访片291期,谈话提醒数万人次,谈话函询835件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9个,查处一批官商勾结典型案件,问责“为官不为”1707人,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了结问题线索11784件次。既有效防止“官商勾结”、“谈商色变”等问题,又很好地鼓励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

    近年来,广东的实践证明,反腐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渠道,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创造了更加宽广的发展舞台。构建有利于政商“亲”“清”交往的社会环境,是营造良好营商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据统计,2016年广东省GDP达7.9万亿元,同比增长7.5%。全省民间投资完成20504亿元,同比增长13.5%。民营单位数达872.5万户,同比增长15.3%;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4万亿,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5.5%,拉动GDP增速达4.2%。去年12月,21世纪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16年投资环境指数报告》显示,广东省投资环境指数名列第一,且投资软环境指标居全国首位。

    当前,广东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推进“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的良好局面。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畸型政商关系仍不同程度存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强化权力监督、严惩官商勾肩搭背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才能持续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工作,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高效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