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地税局党组和驻省地税局纪检组针对地税系统垂直管理特点,坚持“制度+科技”理念,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责任制考核融入到绩效管理系统,采取公开“三述”、网上考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了“目标管理、过程监控、自动考评、问责追究”四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初步实现了动态化管理、过程化监督、多元化考核目标,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实,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了解,该局制定印发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以及责任清单等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省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都带头与各市局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履责要求。健全完善各级一把手对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和下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提醒督促、检查指导制度,要求每年要至少1次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至少1次听取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建立实施每年由省局党组成员亲自带队检查考核、全程电子化考评相结合的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各市局一把手在本单位公开“三述”和部分市局一把手向省局党组公开“三述”并开展民主评议,以绩效考评管理为牵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
该局发挥我省地税信息化程度高的优势,以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清单进行细化量化,融入到绩效管理系统,并逐项确定了考评内容、考评标准等,按月按季进行考核,每半年公布一次考评情况,年底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进行问责扣分。实现了指标清晰明确、过程可查可考、全程留迹留痕,以及动态化管理、过程化监控、多元化考评的目标,确保了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改变了原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方面侧重于年初分解任务、年终组织考核“两头热、中间冷”的状况。
该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融入绩效考评管理,并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考核结果被评为“一般”或“差”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近两年来,该局党组共对12个市局领导班子、3个省局机关部门及17名处级干部的责任制考核作降低等次处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全省地税系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市局领导班子,由省局党组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市局领导班子,视情况采取组织调整措施,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该局通过运用“制度+科技”、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相融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问责追究等措施,促进了责任制落实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三个转变”,实现了化繁为简、化虚为实、管用有效的考核管理目标,推动全省系统“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驻省地税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