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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月20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随着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区级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正紧锣密鼓,有序开展。

  一个多月来,北京市各区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会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明确区委书记任组长,确保按市委统一部署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抓早。各区行动迅速,1月24日,平谷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全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职责等文件,并就改革工作进行部署。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房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抓细。各区接连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围绕职责任务,加强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分工协作,统筹资源、形成合力。朝阳区、昌平区召开会议,审议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密云区、大兴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组织综合、业务保障、相关业务等三个工作推进组,分别由三位区纪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或部门承担工作小组交办的改革试点具体工作任务。

  抓实。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转隶工作等关键环节,摸清转隶部门及人员情况,打好基础、做好底账。西城区、顺义区要求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把握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门头沟区纪委、区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了解拟划转机构编制情况、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具体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性格特征等情况,为人员转隶安置和具体机构设置打下扎实基础。(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