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已近,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近期有关要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二、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吃喝、相互宴请。
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
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五、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学校将再次组织检查公车使用情况)。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四风”;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严格执行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