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华南农办〔2012〕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校纪委监察处在四月份组织开展了对校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公务车使用单位均按要求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或修订了本单位的公车管理具体办法;
二、各公务用车的经费支出及使用情况均按要求在本单位的网页予以公示;
三、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均按要求在省定点单位中选取,并报监察处备案;
四、定点停放及粘贴统一标示的执行情况。
通过4月10日下班时间和4月29日五一放假期间的两次公车检查,大部分公车都按照要求执行定点停放和粘贴统一标示(检查情况详见附件)。但个别公车的统一标示没有粘贴或脱落没有及时补贴,监察处已要求其进行整改。
监察处将对上述情况继续跟进,不定期开展相关检查,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监察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