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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厅际办〔2010〕22号)的要求,我校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直接对各单位的收费情况开展检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晓阳

副组长:张岳恒  郑庆顺

成  员:段小丽  咸春龙  梁杰宏  曾雅丽  彭新湘

        黄大乾  尹北晖

(二)办公室成员:甘裕广  闫笑久  王夏梅  陈  军

罗粤舟  何冬梅

二、检查内容

按照部署,结合我校实际,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以下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行为开展。

(一)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监管情况以及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情况。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解决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四)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

(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基本稳定且不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

(七)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违规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行为。

(八)围绕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九)对举报学校乱收费、其他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搭车等形式乱收费的问题(案件)查处情况,是否存在瞒案、压案、查处不力等行为。

(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举报电话是否畅通有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情况。

三、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从即日起到2010年10月25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

(二)2010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办公室组织重点检查。

(三)2010年11月5日至11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合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贯彻落实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整改。

检查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电  话:85280034

E-mail:jjjc@scau.edu.cn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教育收费自查情况表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联系人:闫笑久 

电  话:85281301

 

附件:

2010年教育收费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