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 纪发(2006)3号
关于在干部调整换届工作中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我校党政机关部处等负责人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将相继进行调整换届。为稳定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创造调整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章,维护党章
调整换届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要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学习学校党委有关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明确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保障干部群众充分地、正确地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任人唯贤,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严禁简化、变通或颠倒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坚持民主集中制,严禁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保守工作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要坚持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要实行公平的原则,实行平等竞争;要坚持公正的原则,实行择优任用。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正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使干部群众端正思想认识,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自觉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学校党委今年对干部的调整换届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竞争和公开选聘的结果,正确对待名、权、位、利,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干部调整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要认真抓好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调整换届工作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要求,严肃查处在干部调整换届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一是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二是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三是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对拿原则做交易,索取贿赂以及收受有关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
五是对打探、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议论组织人事安排工作,蛊惑人心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六是对在干部考察和推荐等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的,要追究责任。
七是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本单位在干部调整换届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和选举的各项规定,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为学校今年的干部调整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投诉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 85280034;
举报信箱:16号楼正门和综合商业楼。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6年6月6日